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联系人:刘育明,联系电话:2250709。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梅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梅州市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实现绿色崛起,根据《梅州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梅市府〔2008〕60号)和《梅州市重点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08〕58号)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根据2009年全市重点项目工作会议精神,拟对梅市府办明电〔2009〕10号中的83个重点项目落实工作责任制。鉴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及项目调整变化等因素,删去18项因市场前景不明朗暂缓投资等方面项目,增加6个项目,列入考核的项目共71项。具体项目详见附表1。
第三条 根据重点项目的性质,每一个重点项目均安排一个责任单位,一名正处级领导为责任人,一名市政府领导为挂钩领导,抓好落实。每月5日前,责任单位应将项目进度按附表2的表式报市重点项目办,市重点项目办综合后,报市政府,每月中旬市政府以《重点项目督办通报》的方式印发有关领导、责任人。挂钩领导每月要召集责任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召开一次协调会,研究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深入1-2个重点项目单位进行检查、调研,召开现场会,研究解决项目有关问题。
第四条 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挂钩领导对所负责的项目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督促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二)督促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四)督促建设单位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第五条 考核考评内容包括:
(一)本年计划建成项目建设情况;
(二)已开工项目完成本年投资计划情况;
(三)未开工项目取得国家、省路条或获国家、省批准立项(核准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四)预备项目有关前期工作获有效推进情况;
(五)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情况。
具体考核考评内容见附表1中“2009年度考核考评内容”。
第六条 市政府每年底对落实工作责任制的项目进行评比考核,评比考核对象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年度考核考评内容全面完成的优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对出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和过错责任追究;对在重点项目建设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或截留、挤占建设资金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对严重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 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梅州市2009年部分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责任考核表
2.梅州市2009年重点项目月报表
附件1:
梅州市2009年部分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责任考核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规模
| 总投资
| 到2008年底完成投资
| 2009年投资计划
| 2009年度
考核考评内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挂钩
领导
|
投资
| 主要建设
内容
|
合计
| 71项
|
| 6952002
| 385265
| 95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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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续建项目
| 2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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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2358
| 359565
| 30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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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
| 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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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8144
| 200066
| 1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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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宁江水泥
| 宁江集团
| 年产180万吨
| 33000
| 17300
| 15700
| 厂房、设备
| 本年建成投产
| 平远县政府
| 张映平
| 陈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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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云山汽车迁址厂房工程(兴宁)
| 广东云山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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