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委会主要由我市社科理论界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理论素养,且公道正派的专家、学者组成,具体成员由市社科联推荐,报评奖领导小组批准。为确保评奖工作的公正和严肃,凡已有成果申报参加本次评奖的人员,均不得担任本次评委。凡受聘担任评委的人员,必须客观公正,严守纪律,遵守评奖规程,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学术标准和实践标准进行评判。
(三)各成果作者必须于2009年6月10日前向所在申报单位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必须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和初评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成果各一式三份(含原件一份)报市社科联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市社科联地址:市政府大楼11楼;联系电话:2249364。
附件:
梅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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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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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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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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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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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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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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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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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分类
| A、专著 B、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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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出版或发表时间、出版社或刊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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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果
简
介
| 本栏由申报人填写,包括:主要内容、创新观点、社会价值及意义。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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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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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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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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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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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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