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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办集中代收付业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办集中代收付业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梅市府办〔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办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开办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实施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根据市政府打造山区特色金融产业,争创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市的工作目标,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有效解决社会公众缴费难、企事业单位委托收费难等问题,我中心支行将依托广东金融服务平台,在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广、开办集中代收付业务(或称“缴费一户通”),实现代收付业务集约化、信息化。根据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办集中代收付业务(或称“缴费一户通”),是一项“民心工程、便民工程”。对各企事业和银行而言,可降低运营成本,加快资金的归集、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百姓个人,只需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即可办理自动缴纳电费、水费、通讯费、保险费等费用,可节省缴费时间、简化缴费手续。各单位应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开办集中代收付业务(或称“缴费一户通”)的重要意义,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观,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方便百姓的全局观念。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集中代收付业务推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推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具体承办机构、人员。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在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集中代收付业务(或称“缴费一户通”)的优越性,提高认知度。同时,各单位应积极引导、认真组织社会公众做好委托扣款协议签订工作,为开办集中代收付业务(或称“缴费一户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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