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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4:
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市相关部门领导包干区县责任划分情况

  市安监局领导包干地区:
  江阳区
  市公安局领导包干地区:
  龙马潭区
  市规划建设局领导包干地区:
  纳溪区
  市文化厅领导包干地区:
  泸县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包干地区:
  合江县

  附件5:
  2009年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起止时间:2月20日至 月 日

场所类别

单位、场所总数(处)

排查情况

排查单位、场所

(处)

发现未通过建审、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处)

发现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要求(处)

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处)

发现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教育培训

不落实(处)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

歌舞娱乐场所

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

网吧、游艺场所

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合 计

下发法律文书情况

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

罚款(万元)

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份)

责令停产停业(家)

复查意见书 (份)

拘留(人)

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份)

文化、工商部门吊销证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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