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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凝聚全社会力量构建大扶贫格局。一是要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省直部门、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驻鄂部队等帮扶单位,要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帮扶专班,将帮扶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同时,充分发挥省老促会、扶贫基金会、扶贫协会等社团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对中直定点扶贫单位,要密切联系,加强宣传,做好服务,争取更大的支持。二是做好“村企共建”工作。总结成功经验,推广成功典型,动员组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到重点贫困村兴建基地、联办企业、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创新整村推进联动机制。三是做好“1321帮扶”工作。各地每名县级领导要带领3个以上部门,连续2年帮扶1个重点贫困村完成整村推进任务。四是做好“百校联百企”工作。建立互惠互利机制,实现培训学校和用工企业合作对接,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就业,提高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安置率。五是抓好“双强”和“双百”工程。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形成强村富民、强基固本的互促互动良性发展机制;动员组织百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百万户贫困户,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六是抓好“科技扶贫”工程。围绕老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加大科技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力度,提高农特产品的科技含量,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实施老区贫困地区人才援助计划,继续大力组织开展“三下乡”活动,选派科技开发团、科技副县市长和科技副乡镇长、科技特派员到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乡镇工作,提高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贡献率。认真做好重点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培训、扶贫干部培训、“三支一扶”等工作。七是做好外资扶贫工作。

  五、切实做好扶贫责任制与绩效考核。一是做好扶贫责任制考核。根据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级负责”的要求,重点贫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扶贫开发摆在中心位置,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如期完成本地区扶贫计划(特别是整村推进计划);插花地区党委、政府要落实扶贫分级负责制责任,增加地方扶贫投入,动员组织党政部门、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确保完成当地扶贫开发任务。2009年5月底前,省扶贫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对各地扶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二是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评。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的要求,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好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与扶贫资金计划分配挂钩,对考评分值为A、B类的重点县进行奖励,对考评分值为D类的重点县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做好整村推进检查验收。2008年实施整村推进的村要按规划和使用扶贫资金备案项目批复要求在年底完成规划任务,2009年启动的整村推进村要完成规划任务的70%以上。对2007年实施整村推进的村,在2009年5月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同时,参照整村推进的做法,切实解决好老区贫困村、插花贫困村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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