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9〕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好2009年扶贫开发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一月四日
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09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年,也是确保《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湖北省“十一五”扶贫开发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年。做好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老区贫困地区又好又快发展十分重要。
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紧紧瞄准贫困群体,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增加收入为核心,以能力建设为根本,以整村推进“三个确保”为重点和平台,切实抓好产业化扶贫、“雨露计划”、扶贫搬迁、老区建设、社会扶贫等重点工作,并把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县域经济发展等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老区贫困地区发展活力,推动各项社会事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是:解决10万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和30万低收入人口的基本脱贫问题;扶贫搬迁1万户、4万人;启动2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1251个贫困村、4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125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作;“雨露计划”培训转移5万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
2009年全省扶贫开发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以贫困群体为工作对象,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解决贫困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做到扶贫到户、脱贫到人。政府主导,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群众参与,尊重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统筹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分类指导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插花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