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新设萧山区北干山新开隧道工程建设项目北干街道永久路南端北干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9〕268号)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萧山区北干山新开隧道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设置采矿权的请示》(杭土资矿〔2009〕20 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设萧山区北干山新开隧道工程建设项目北干街道永久路南端北干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1 宗,暂定开采规模15 万吨/年,暂定开采年限1 年。
二、鉴于该采矿权为经杭州市萧山区发改委发改投资〔2008〕1548 号批复同意建设的萧山区北干山新开隧道工程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进行场地平整、隧道开挖、开采建筑用石料矿产资源,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57 号)的规定,原则同意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采矿权须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