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8〕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效能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现就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单位)和窗口设置
按照“未设立服务大厅和已设立服务大厅但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同配套办理的部门(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不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与其他部门(单位)协同配套办理的部门(单位)的服务大厅保持相对独立运行”的原则,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窗口设置进行调整。
(一)新增3个单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进入市交通局窗口,市无线电管理处和市国安局进入综合窗口。
(二)市档案局、市就业局、市社保局、市医保局、自贡电业局、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7个部门(单位)退出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和市民宗局由独立窗口调入综合窗口。
二、加强对各区县和进驻部门(单位)政务服务工作的考核
各区县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和部门(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重点考核“两集中、两到位”情况以及政务服务工作主要指标执行情况。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自委办〔2008〕40号)的要求,在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的基础上,将清理出来的服务职能归并到一个内设机构,该内设机构成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位)要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公开承诺:向派出的内设机构充分授权,现场办结率达到90%以上,承诺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承诺时限内办结率达到99%以上,群众评议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三、全面实施流程再造,强化联合审批,提高办理效率
各部门(单位)要对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实施流程再造,将受理、审核、制文(证)等工作环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优化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同一服务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要大力推行联合审批、并联办理。重点投资项目和市场准入事项,要建立联合审批机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实行“一门受理、信息共享、联合审查、并联办理”的工作制度,变串联为并联,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提高行政效能。
四、延伸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监控范围,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