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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决定

  开展妇幼卫生与医疗、预防、保健等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妇幼卫生领域的项目合作,加强妇幼卫生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内部要强化技术协作,提高妇幼卫生整体业务水平。
  (四)发挥中医药在妇幼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突出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色,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置中医科室,积极开展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适宜的中医药技术,提高中医药在妇幼卫生中的服务能力。
  (五)加快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及省上要求,建立市、区县、乡镇(社区)三级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国家级、省级妇幼卫生监测点进行重点建设,实现乡镇、社区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妇幼卫生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和妇女儿童健康信息库,强化信息监测和质量控制,做好对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上报、分析、研究和利用。积极探索开展乡镇、社区卫生机构疾病控制、妇幼卫生、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
  (六)改革妇幼保健机构用人和分配制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积极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以专业水平、工作绩效和服务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对目标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人员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收入。从事保健工作人员的收入,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级临床工作人员的水平。
  三、解决严重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
  (一)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推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切实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在农村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探索开展农村住院顺产免费试点工作,逐步实行顺产免费接生。
  建立健全产儿科急救网络体系。建立系统规范、功能完善、设备齐全的市、区县、乡镇(社区)三级产儿科急救网络,承担产儿科急危重病救治、转诊和指挥协调任务。实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规范产儿科急救流程,建立健全孕产妇急救快速联动机制,确保急救绿色通道运行畅通。
  强化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提高产科技术质量。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成为全市处置妇幼卫生突发事件和解决妇幼保健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管理中心。区县妇幼保健机构结合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成为辖区妇幼保健基本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管理中心。
  (二)控制出生人口缺陷。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落实婚前医学保健和孕前保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三级干预措施,有效控制出生人口缺陷。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保健的宣传、健康教育力度,创新婚前咨询、指导和婚检相结合的服务模式。2008年底前开始实施婚前医学检查费用减免政策,对基本婚检项目的婚检费用,由婚检机构减免20%,财政补助30%,财政补助部分由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对城市和农村低保户、特困户人员实行免费婚检。加快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网络及能力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高出生缺陷发现率;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工作,扩大覆盖面,到2010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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