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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过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做到重大事项让公众知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丰富参与意见和建议的社会群体构成,拉近政府与公众的距离;进一步落实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最大限度地充分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制度上保证把各级行政机关的决策和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服务机制,及时、高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多样化的需求,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实现昆明市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二)公开公正原则。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过程,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提供条件。

  (三)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实效和效率,严格遵守时限规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四)监督问责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严格行政问责,保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施范围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工作重点

  以政务公开和行风政风民主评议为重点,打造廉洁政府;以倾听民意、兴办实事为重点,打造服务政府;以科学决策、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为重点,打造务实政府;以优化发展软环境为重点,打造高效政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打造法治政府。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重要事项公示制度--行政机关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和决策后的实施过程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真实地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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