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2009〕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多样化的需求,努力打造一个行政效能高、服务本领强、工作作风硬、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确保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以下简称“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规定,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努力打造高效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务实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和谐昆明。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