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换证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桂建设[2009]16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02号)的有关规定,新的《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发布后,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按原标准获得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将于2010年4月1日起作废,为此,需对原有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开展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换证工作。
为保证即将开展的换证工作能顺利完成,我厅决定对区内部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一次摸底调查,请各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所列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自行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写好本通知所附的调查表,并于2009年5月10日前将此调查表报送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层2012室,邮编:530028,联系电话:0771-2260060,联系人:黄克明)。
附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换证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换证调查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单位现有的设计行业类型
(承接任务范围)
与资质等级
| | 换证后拟申请的设计行业(专业)类型
与资质等级
| |
对照新资质标准换证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 是否拟保留
原有资质等级
| 是□
否□
| 是否拟升级
原有资质等级
| 是□
否□
| 是否需降低
原有资质等级
| 是□
否□
| 是否因达不到新资质
标准拟放弃资质证书
| 是□
否□
|
是否拟保留现有
行业(专业)类型
| 是□
否□
| 是否拟增加行业
(专业)类型
| 是□
否□
| 是否需减少行
业(专业)类型
| 是□
否□
| 其 他 情 况
|
|
需放弃原有
资质证书原因
| 1、专业人员不满足要求 (现有专业人员数,还缺哪些专业的人员,缺几人)
2、注册人员不满足要求 (现有注册人员数,还缺哪类注册执业人员,缺几人)
3、其他原因
|
需降低原有
资质等级原因
| 1、专业人员不满足要求 (现有专业人员数,还缺哪些专业的人员,缺几人)
2、注册人员不满足要求 (现有注册人员数,还缺哪类注册执业人员,缺几人)
3、其他原因
|
需减少行业
(专业)类型原因
| 1、专业人员不满足要求 (需减少什么行业或专业,该行业或专业现有专业人员数,缺几人)
2、专业人员个人业绩不满足要求(缺什么行业或专业业绩,缺几项)
3、专业设置不满足要求 (缺哪几个专业的人员)
4、注册人员不满足要求 (现有注册人员数,还缺哪类注册执业人员,缺几人)
5、其他原因
|
对换证有何建议、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