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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阜新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实施培训阶段(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

  每年的3月,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师资、骨干培训工作,并免费发放《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培训教材由参加培训的人员单位筹措资金购买,免费提供给参加培训的职工;各县、区、局(行办)直属企业应抓紧做好普及培训的准备工作,尽快组织实施,并以经过培训后的业务骨干为师资力量,按照各自编制好的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培训。

  (三)收尾总结阶段(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

  各县区对普及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总结上报普及培训工作情况,市普及培训领导小组组织专门检查,对普及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报送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予以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企业要高度重视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会组织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把这项工作同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同“安康杯”竞赛工作结合起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妥善处理好工作、生产与学习培训的关系,确保培训率、考核合格率。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目的和意义,使所有参加培训的职工深刻了解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落实经费,合理支出

  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从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培训组织机构要厉行节约,严禁将培训费用挪作他用,确保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附件:1.阜新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阜新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计划

  附件1:
  阜新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忠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于洪涛  市安监局局长

  王振贵  市总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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