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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发布2009年度公交线路经营权考核指标的通知
营运安全
(20分)
9
不发生营运车辆一般以上(含)火灾事故
车辆营运途中发生火灾事故,每次扣7分。
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市运输管理处
10
不发生有责重大以上(含)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事故全责一次扣6分;主责一次扣4分;其它有责扣2分;特大有责事故当年经营权考核为不合格。
公安交警、市运输管理处
四、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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