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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四、政策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纺织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要求,组织好项目的优选和上报,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有更多好项目列入国家计划。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支持规划项目的实施。

  (二)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充分运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鼓励跨地区兼并重组、产业整合,在推进企业结构调整上迈出实质性步伐。一是鼓励装备先进、有一定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积极与有市场、有品牌、有实力的优势大企业合作,支持骨干品牌优势企业积极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抓住产业调整机遇,推进企业重组,把品牌优势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建立战略合作联盟,建设大型纺织生产基地;支持骨干企业与上下游产业配套发展,组成战略联盟,增强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支持重点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成立行业联盟担保机构,共同抵御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支持优势企业重组中小企业和困难企业,培植大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大力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研究推广适合化纤、纺织、印染和服装等重点行业生产流程和管理要求、具有行业特点的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电子商务(EC)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等。突出抓好信息技术与纺织工业产品设计、制造过程、经营管理、流通体系、人才培训等方面的融合。加强山东纺织网站建设,更好地为行业服务。

  (四)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鲁发〔2007〕25号),强化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加快行业公共技术创新及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全省纺织科研资源,集中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联合的新途径,积极寻求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院(所)开展长期合作研究与技术协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紧跟国际纺织工业发展趋势,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各行业加工技术,加快发展纺织高科技。

  (五)推进企业节能减排。以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节能减排,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落后产能,对陈旧落后低效高耗的设备实行强制淘汰,促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实现纺织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以高效、连续、短流程等节能减排染整设备和在线能源、资源回收再利用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为重点,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培育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推广新能源利用节能示范项目。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以重点企业和纺织产业集群为重点,以清洁生产为手段,提高“三废”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节能降耗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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