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高“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的工作质量
(一)节目安排
1. “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每周二上午10:30-11:30,由上线单位领导“一把手”带队在市广播电台直播间与听众交流;安排上期上线单位通报办理情况和调查结果。
2. “阳光政务”市民热线节目:每周一、三、四、五上午10:30-11:30,由电台节目主持人与群众交流,开设三方通话(群众-播音员-相关部门),及时咨询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继续公开一部“阳光政务”咨询电话,安排人员值守,随时准备受理“阳光政务”市民热线节目中群众提出的问题。
3. “阳光政务”访谈节目:根据需要在周四安排访谈节目,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市纠风办、市广播电台将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邀请相关人员到直播间进行解答或联合解决有关问题;二是各部门(行业)宣传和讲解政策、法规等内容;三是需要及时公开、告知群众的公共信息。
4. 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民生工程、效能建设等重大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市人民广播电台安排一期“阳光政务”访谈节目。
(二)工作要求
1. 要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的拟订节目主题、制订工作预案,将工作职责、交流话题、咨询电话等内容通过《泸州日报》、《泸州晚报》、《泸州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提前向社会公告,为群众积极参与提供信息参考。
2. “一把手”要带队值守热线,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要组织本机关、本系统干部职工同步收听节目内容,接受群众意见和批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合理要求,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细致耐心解释并作出承诺。
3. 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群众咨询投诉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按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和回复,做到调查问题要认真,解决问题要务实,处理问题要到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 上线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向市纠风办、电台、《泸州日报》、《泸州晚报》、《泸州广播电视报》同时报送以下资料:(1)提前一周报送节目预案;(2)上线当天下午6:00前报送直播节目中回答群众热线的情况;(3)周五下午6:00前报送直播节目中承诺办理的情况、领导回复群众的发言材料及《泸州市“阳光政务”直播节目反映问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