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2009年泸州市“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泸市府办函〔2008〕24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全国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08〕272号)和《泸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现就做好我市“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2009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我市“阳光政务”系列热线节目开办以来,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泸州,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密切党委政府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个别上线单位热情不高,思想上有厌烦情绪;部分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重视不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工作力度不大、速度较慢。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推动依法阳光行政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不符。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实施各项民生工程,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举措;要把“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载体;要把“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作为实现惩防体系五年规划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深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是“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作为政务公开、阳光办公的一项经常性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计划和目标考核,在人才、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上线主题,明确1名业务主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有协调力、执行力的综合部门或主要业务处室具体承办,大力宣传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牵头解决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要带头上线,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和解决问题的诚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各区县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年度工作规划和任务分解,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