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计生委关于印发2009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现将《2009年度宁波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2009年度宁波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专项评估办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包括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办法和实施意见、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评估指标(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7〕115号)、《2009年度宁波市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办法》,制订本办法。
一、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
专项评估基本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 评估办法
(一)专项评估与整体考评相结合,年底考评与平时核查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