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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办法》和《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

  2. 规划与计划
  有业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工作重点、每月业务工作检查记录与总结评价。
  3. 核心制度
  有健全的医疗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人员职责和切实可行的医疗操作规程(编印成册)。
  4. 质量控制措施
  院(所、站)、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明确,实行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制。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并能有效履行对医疗质量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有效控制、及时发现医疗质量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临床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健全(编印成册),有全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实施方案(包括检查标准、考核方案及改进措施等)。
  质量控制措施覆盖但不限于危重病人管理、围手术期管理、输血与药物不良反应、有创诊疗操作等关键环节流程管理,急症、手术、重症监护单元(ICU)等重点部位有专门监管制度和措施。
  有效实施全员持续质量改进教育培训、考核,建立健全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档案。应用临床路径、循证医学等现代医学理论,指导临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㈡技术准入管理
  落实医疗技术审批、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前置准入医疗技术档案,有前置准入医疗技术意外应急处置预案。
  严格新技术、新业务准入与管理,有新技术、新业务管理考核制度。新技术、新业务档案完备率达到100%。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符合伦理道德规范。
  落实重大、新开展手术的审批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实行专业人员技能准入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工作技能达到相应岗位任职资格,需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㈢医疗安全管理
  1. 安全制度
  组织健全,有专(兼)职医疗安全监控、管理人员。
  有医疗事故争议登记制度、医疗安全报告制度。
  定期召开院、科医疗安全工作会议。
  全院性医疗安全教育每年≥2次,卫生技术人员听课率≥90%。
  2. 争议事件处置
  制定并实施《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全员知晓率达100%。
  医疗安全事件争议处理(有初步答复意见并达到与患方有效沟通)符合时限要求。
  医疗安全事件处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规定,有处理意见及或结论(包括但不限于对已定性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3. 安全效果与改进
  医疗安全评价:患方投诉中涉及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投诉比例,医疗纠纷进入事故鉴定、诉讼程序的例数及占纠纷总数的比例,结案医疗安全事件赔偿数额占业务收入的比例符合相应等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医疗安全改进:改进患者辨识的准确性、改善临床警示系统的有效性、提高使用高危险药物和各项医疗保健技术的安全性。
  ㈣临床医疗技术
  1. 产科医疗技术与管理
  产程处理技术:鼓励全产程陪伴分娩的人性化产时保健服务,杜绝滞产,严格控制剖宫产指征,降低剖宫产率。
  胎儿监护技术:宫内感染、宫内缺氧、胎儿生长发育监测情况。
  孕产妇危急、重症抢救工作:孕产妇重症监护室(MICU)设备、人员、工作规范符合要求。
  能够对各种产科危重病人做出正确诊断、监护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心、肺、脑复苏,各种休克、羊水栓塞、子痫、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产科出血、产科感染、产道损伤等。
  2. 妇科医疗技术与管理
  掌握妇科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技术,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卵巢恶性肿瘤的处理原则、妇科恶性肿瘤的化疗指征和用药合理性、子宫内膜异位症的诊断与处理。
  妇科手术治疗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复杂子宫全切除术、广泛子宫切除术及盆腔淋巴清扫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外阴广泛切除术、人工阴道成形术。
  妇科内窥镜应用技术:包括但不限于阴道镜检查,宫(腹)腔镜下手术。
  3. 儿科医疗技术与管理
  正确处理各种新生儿疾病及疑难病例,开展危急、重症新生儿疾病抢救工作,有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设备、人员、工作规范符合要求。
  正确处理各种普通儿科疾病,开展儿童重危急诊的抢救。
  有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规范、程序和设备,开展复苏技术的有关人员经过专门培训。
  4. 生殖健康技术与管理
  正确实施常规生殖健康医疗保健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内分泌、子宫输卵管造影检查,腹腔镜诊断技术。
  正确开展各种常规计划生育手术,手术规范,并能正确处理复杂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技术相关并发症。
  开设男性不育、女性不孕专科门诊,不孕症诊治,药物促排卵治疗,经批准开展人工授精、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
  ㈤门急诊管理
  1. 组织管理
  有业务院(所、站)长分管,门诊部或业务科具体管理,科室主任由高级职称医师担任。
  门诊环境布局包括但不限于门急诊接诊室、抢救室、观察室、治疗室、手术室、观察室等,诊疗流程合理,服务设施齐全方便,急救设备、药品齐全,功能完好,放置规范。
  有门诊质量控制组织和工作制度,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质控标准完善,有门诊质量全面考核措施并组织实施。
  2. 门急诊功能
  具备以人体健康为主导,以妇幼群体健康为中心,医防并举,多学科融合,全员参与的门急诊服务功能。
  具备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能力,有院前急救、门急诊就诊病人紧急情况处理等预案,有实施记录。
  依据工作量和就医需求,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坐诊和应诊,急诊岗位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急诊确诊能力强,二线值班人员(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接到呼叫信号后5分钟内到现场,外地急诊会诊达到20分钟内出诊。
  3. 急诊水平
  急诊人力、环境、设备配置体现妇幼群体、特别是孕产妇、新生儿急诊的服务特色,急诊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急救常规或急救提示。
  有高级医师主持或指导急诊工作。
  急诊人员掌握通用急诊抢救常规、重要疾病抢救常规,急诊抢救工作及时、有效。
  4. 门急诊文书
  有规范的门急诊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门急诊登记日志、申请单书写、门急诊病历及留住院观察病人住院病历、门急诊处方。
  ㈥医院感染管理
  1. 组织管理
  依照国家行政法规和卫生规章要求设置医院感染管理组织、配置人员,专职人员上岗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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