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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设置在使用单位的气体储存装置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请各市安监局抓紧开展本市行政区域内这类气体储存装置的全面排查工作,对按规定应补办安全许可、安全评价或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手续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尽早办理,并依法加强对此类气体储存装置的安全监管。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表:有气体储存装置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调查表

储存装置名称 装置容积 储存介质 日使用量(吨) 
装置使用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装置所属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编号和取证日期 
装置建设阶段(填写在建或已建成)  装置安装起止日期 
是否经过安全评价 是否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否签订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是否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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