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温政办〔2009〕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各地、各部门按照《2008年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规范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温政办〔2008〕20号)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全市共取缔无照经营9429户,疏导登记48046户。根据《温州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温政办〔2006〕161号)的规定,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温州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8年度全市无证无照查处取缔工作逐项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评定龙湾区政府为一等奖,洞头县政府、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二等奖,瓯海区政府、瑞安市政府、平阳县政府为三等奖,并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