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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政字〔2009〕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节约型社会建设进程,市政府决定,对张店区人民政府等59个“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单位”和丁宁等80名“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新路子,为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59个)

  张店区人民政府
  淄川区人民政府
  桓台县人民政府
  高青县人民政府
  沂源县人民政府
  张店区南定镇人民政府
  淄川区国家税务局
  博山区经济贸易局
  周村区经济贸易局
  临淄区经济贸易局
  临淄区皇城镇人民政府
  临淄区南王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沂源县南麻镇人民政府
  沂源县经济贸易局
  沂源县统计局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市妇联
  市经贸委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市建材冶金工业协会
  市化学工业协会
  市纺织工业协会
  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市教育服务中心
  淄博第六中学
  市第七人民医院
  山东铝业公司
  淄博柴油机总公司
  淄博蓄电池厂
  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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