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政府防震应急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3月28日,原平市发生4.2级地震后,省政府连夜召开防震应急工作会议,对防震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我市防震应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内紧外松原则,抓好防震应急工作。一是要有震区观念,强化防震意识,早动手、早安排,扎扎实实落实防震应急措施。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将防震应急工作纳入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城市建设议事日程。三是加强震情信息收集研判,市地震局要组织力量加强震情监测,掌握震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做好预防预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要高度重视预案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应急工作要求,积极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和操作手册编制工作。一是要组织学习专项应急预案,明确领导责任、内容措施和联络方式,搞好演练,切实做到组织健全,反应迅速,指挥有力。二是要熟悉掌握应急预案运行机制,积极做好预测预警、预报预防工作。三是完善应急预案法制体系,确保应急工作人员、物资、经费、装备和场所管理落实。
三、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搞好应急储备保障,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一是尽快完善以太原警备区牵头,武警、军队和预备役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市公安局负责的公安、交警、消防为主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各部门各企业专(兼)队伍为基本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二是有组织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结合防震救援特点,配备体积小、技术性能强、便于携带使用的装备器材,提高应急救援技术装备水平。
四、积极落实应急物资资金储备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搞好应急物资资金储备。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督促各部门严格按标准落实有关应急物资资金储备,市财政局按财政收入的1%至3%落实应急资金储备,市民政局负责落实救灾被装物资储备,市粮食局负责落实救灾粮油储备,市商务局负责落实救灾食品物资保障,市经委负责落实救灾物品物资储备,市地震局、规划局、园林局负责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其他职能部门按照要求落实救灾防护物资,确保有备无患。
五、加强应急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