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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纠风工作分工责任制的通知


  十、以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阳光重庆》行风热线节目

  由市政府纠风办总牵头,会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监察局、重庆广电集团、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等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开展《阳光重庆》走进区县(自治县)活动,推进节目进广场、进社区、进厂矿、进农村、进学校活动。指导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加强跟踪督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部门为主导的责任机制,完善《阳光重庆》有关工作制度和考评机制。

  十一、以严格落实政策规定为重点,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由市政府督查室总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配合市委办公厅严格依据规章制度,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十二、以解决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不正之风

  由市工商局总牵头,会同市国资委、市物价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十三、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为重点,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

  由市政府办公厅总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配合市委办公厅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违规行为。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分工责任制,及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将涉及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细化,责任到人,落实到业务工作中,并严格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贯彻落实分工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今年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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