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为重点,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改革发展
由市发展改革委总牵头,会同市政府纠风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资委、市物价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巩固行业协会与党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成果,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08〕2351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纠风办《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的通知》(渝发改贸〔2008〕1265号)精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集中治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解决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八、以对口支援崇州市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项目为重点,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的监管
由市监察局总牵头,会同市援崇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和单位及主城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督促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对口支援崇州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推进援建项目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加强对援建项目的资金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对口援建项目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援建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
九、以基层站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由市政府纠风办总牵头,会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公共服务行业负责落实。重点开展对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