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60号)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制定了《银川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银川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
银川市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工作部署及全国、区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进一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之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