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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和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书的通知


  2、任务分解

  根据银川市2009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各县(市)区污染减排实际,市政府将减排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09年银川市各有关部门污染减排任务落实表》(见附件1)分解的污染减排任务,认真落实污染减排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各县(市)区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表》(见附件2)要求,切实完成总量控制任务。并与辖区减排工程企业签订《减排责任书》,督促辖区减排工程按期投运,并确保正常运行。

  二、现状分析

  根据自治区环保局下发的《关于2008年度五市政府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宁环发〔2008〕5号)中认定的结果,2008年银川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三、计划减排项目及减排量

  (一)2009年COD计划减排项目。

  2009年全市共计划实施COD减排项目9个,计划削减COD 4090吨。其中企业工业废水治理COD项目4个,共削减COD2370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4个,共削减COD 1205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1 个,共削减COD515吨。(见附件3)。

  (二)2009年SO2计划减排情况。

  2009年全市共实施SO2减排项目13个,计划削减SO2 9803吨。其中工业企业SO2治理减排项目10个,共削减SO2 2706 吨;燃煤发电脱硫工程削减项目1个,共削减SO2 7000吨;结构调整SO2减排项目2个,共削减SO2 97吨。(见附件3)。

  四、2009年减排项目情况

  (一) 产业结构减排项目

  对已下达关停决定或列入关停计划的企业,有关部门要

  督促落实关停情况,落实停水、停电、设备拆除、吊销执照等措施,防止死灰复燃,促进结构减排。

  1、宁夏银湖酒业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7月被政府关停,2009年可减排COD、SO2量以2008年环境统计数据为依据。

  2、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2月关停1、2号生产线,2009年可减排SO2量以2008年环境统计数据为依据。

  (二) 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2009年重点推进污染减排项目工程,着力抓好烟气脱硫、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等项重点行业的工程。同时要加大其它重点领域的减排工作,扩大减排工程领域。

  1、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工作

  (1) 永宁县污水处理厂将于2009年6月投入试运行,预计2009年削减COD330吨。

  (2)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厂于2008年12月试运行,预计2009年削减COD230吨。

  (3)贺兰县污水处理厂将于2009年5月投入试运行,预计削减COD 480吨。

  (4)灵武污水处理厂中水厂于2009年3月投入试运行,预计可减排COD165吨。

  2、实施企业工程减排工作

  (1)COD减排工程

  ①宁夏美洁纸业有限公司碱回收工程于2008年11月完成,预计2009年可减排COD 2200吨。

  ②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二期污水深度净化处理工程预计2009年4月投运,预计可减排COD 100吨。

  ③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污水处理改造项目于2008年12月投运,预计可减排COD 20吨。

  ④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望远)污水深度处理工程于2008年12月投运,预计可减排COD 50吨。

  (2)SO2减排工程

  ①宁夏天马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熔炼炉煤改气一期工程于2008年6月试运行,2009年计划减排SO2145吨。

  ②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建设3台200吨锅炉烟气脱硫项目,预计2009年6月投入运行,2009年预计减排SO21700吨。

  ③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循环水改造项目于2009年3月投运,2009年预计减排SO2100吨。

  ④煤改气锅炉50台项目,2009年预计减排SO2300吨。

  ⑤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于2008年11月投运,2009年预计减排SO260吨。

  ⑥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已于2008年12月投运,同时停止使用原有供热锅炉,2009年可减排SO2300吨。

  ⑦对宁夏伊品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公司热电联产机组要求2009年5月之前安装脱硫设施及在线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预计分别减排SO232吨、19吨、20吨、30吨。

  ⑧督促各辖区20吨以上锅炉启动脱硫工程,积极落实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三)做好管理减排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减排项目管理和督促力度,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项目审批,及时控制新增量

  新建项目必须首先申请总量指标,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三同时”验收,将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对于严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的企业,实行“企业限批”政策,暂停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未按期履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停产整改。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2、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积极落实“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通过监控网络建设,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督促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从而落实污染物减排。环境监测部门要采取常规监测和突击监测相结合,在每季度对重点源企业(尤其是涉及2009年减排项目的企业)进行例行监测的同时,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测(每月不少于2次)。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监测时必须对减排企业(含污水处理厂、脱硫项目)监测其进口浓度和出口浓度,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市环保局,以及时掌握我市2009年的减排量,对各县(市)区的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将在新闻媒体公布,并有效督促我市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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