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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开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商标管理职能,要加强打击商品生产和交易现场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供高效的行政保护。提升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注册量。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生产假冒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对侵权行为突出的商品生产和交易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对长期销售假冒侵权商品的交易市场,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加强对生产和仓储现场的巡查,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授权的数量、范围定牌加工。

  (四)新闻出版、版权、文化、信息等部门的工作以保护著作权为重点,要依法严厉打击盗版行为。以打击盗版光盘、盗版教材教辅、盗版软件为重点,规范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日常经营行为。坚决取缔车站、校园周边、人行横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加强对软件预装和互联网软件传播的监管,积极推进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五)海关要加强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的保护。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与工商、商务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帮助企业加强自律和完善内部管理。增强对侵权活动的防范能力。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中的侵权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检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查处重大侵权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及时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并与司法机关通力合作,加强工作衔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对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权案件,要一查到底。

  三、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责任为确保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健康有序的持久开展,成立赤峰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姚云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马占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尚庆华 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

  梅国一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玉龙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刑守谦 市文化局副局长

  梁树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金景燕 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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