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政办字[2007]084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赤峰市保护知识产权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力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06〕15号)精神,结合赤峰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综合协调,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明确任务和职责,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综合水平,为鼓励自主创新、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和重点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明显提高,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更加通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更加紧密,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得到提高,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推动赤峰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市知识产权局要在积极营造和完善支持专利申请政策环境的同时,将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工作贯穿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专利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大对假冒、冒充专利行为的整治力度,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以食品药品、农业及高新技术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遏制重复性、群体性专利侵权行为,查处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从流通环节入手,积极防范、加强监控,坚决查办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利权侵权案件。
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各展会组织承办单位在会展期间要通过市知识产权局强化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管理,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展会销售假冒侵权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