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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林业站工作的意见


  二、加大对基层林业站的支持力度,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

  各旗县区要加强对基层林业站的财政投入,确保将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特别是对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的森林资源管护、林政执法、林业技术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按每1万亩1000元的标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层林业工作站设施建设的投入,配备推广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试验示范及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建立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网络,有计划地开展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工程建设,保障和改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全面增强苏木乡镇林业工作站综合工作能力。

  三、加强基层林业站队伍建设,合理确定人员数量

  各旗县区要解决好苏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基层林业站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各地要按照林业生产建设工作量、林业资源拥有量等,合理调配人员,对于管辖区域广,工作量大,林业站人员明显不足的,要采取多种渠道予以补充,以保证基层林业站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规范管理,创新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制

  加强对苏木乡镇林业站建设的领导,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对于各旗县区林业局派出到苏木乡镇的林业技术推广人员,在考核、调配、晋升等方面要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苏木乡镇政府的意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乡镇林业站的业务指导,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将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林农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选拔,要严格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真正把那些工作能力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充实到林业队伍中来。

  五、加强培训,提高苏木乡镇林业技术推广队伍素质

  加强对苏木乡镇林业站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所有苏木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按照规范、标准、正规、科学的建设管理要求,不断规范林业生产、业务技术管理、档案管理、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等,实行站务公开,提高苏木乡镇林业站的办事效率、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苏木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技术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落实相关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林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基层林业工作体系的完整性。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完善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促进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在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森林资源管理、林权制度改革、公益林管护、新农村建设办实事等重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为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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