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自贡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自劳社发〔2008〕108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四川省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府函[2008]22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02]29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确定《自贡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省政府发布的《四川省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水平执行,现予以发布。请你们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认真做好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实施工作,指导各类企业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二○○八年九月十日
自贡市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08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上半年情况
2008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3%,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4.5%、18%、1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2007年实际涨幅;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今年上半年,我市实现生产总值217.19亿元,增长15.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7661万元,增长27.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94492万元,增长4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94元,增长13.8%;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280元,增长17.5%。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7.8%。全市职工工资总额224469万元,增长24.4%;在岗职工平均均工资增长21%。
二、200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水平的意见
根据今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并综合考虑影响我市企业工资增长水平的有关因素和受“5.12”汶川特大地震波及的影响等因素,确定2008年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省政府发布的《四川省200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增长水平执行,具体为: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5%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21%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经营亏损的企业、亏损企业出现增亏的或因受“5.12”汶川特大地震波及灾后恢复生产经营及开展生产自救的企业,其工资可以是零增长;企业当年欠缴应缴纳税金或社会保险费5%以上的,不能增加职工工资。无论哪种情况,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12月26日起我市执行每月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