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规划审查。各级规划部门要将邮政设施作为规划内容。各设计单位在进行居民楼、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时,要根据邮电部、建设部《关于发布住宅区信报箱群(间)工程设计规范的联合通知》(邮部联〔1993〕442号)和《住宅区信报箱群(间)工程设计规范》(YDJ/T2009-93)要求,将信报箱群作为必需配套设施。有关单位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对没有信报箱群设计或不符合信报箱群设计规范的,一律不予审查。
(二)严格组织实施。各级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协调指导力度,督促城市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把邮政信报箱群建设纳入建设工程总体预算,做到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自2009年5月1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三层以上城镇居民楼房,必须按户配套建设邮政信报箱群。2009年5月1日前已通过审批,但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或未交付使用的住宅楼房,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补充增加信报箱群建设内容,并将建设费用纳入总体预算。住宅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设计、安装信报箱群。2009年5月1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城镇居民楼房、住宅区,没有信报箱群设施的,要由产权所有者或管理者负责补建,也可委托邮政部门建设,委托补建的费用由相关委托人承担。各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监理单位要将信报箱群设施纳入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范围。对未按设计施工的,责令施工单位改正。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要通知邮政部门参加。邮政配套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规范管理使用。邮政信报箱群建成后由邮政部门统一管理,以保证信报箱群的安全整洁,防止非法物品资料的任意传播。信报箱群的维修或更换可以委托当地邮政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实施,所需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承担。居民楼管理单位要保障邮政通信投递通道畅通。
对于未建或正在补建信报箱群的住宅小区和居民楼房,要在地面层指定统一的邮件接收地点和使用统一的邮件收发章戳,确保邮件、报刊安全投递。
三、加强领导,确保邮政信报箱群建设顺利进行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邮政信报箱群建设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规划、建设、民政、房管、邮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搞好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邮政信报箱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邮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保证通信畅通,努力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泰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