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


          标   准

分 值

1、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的意识,与基层形成了平等对话的伙伴关系。

10分

2、注重自身学习和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10分

3、每年深入基层覆盖到各级各类幼儿园,了解本区(县)幼儿园实际,能有针对性地指导其保教工作,实效性较强。

    15分

4、幼儿园保教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并拥有能在市、区(县)发挥示范作用及有较大影响力的幼儿园。

    5分

5、有效开展“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工作,建立起区域--幼儿园联动的教研机制。

    15分

6、深入参与幼儿园的园本教研工作,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15分

7、有计划进行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并能及时推广他们的教育经验。

    10分

8、定期提供业务工作指导意见,并及时更新。

    10分

9、对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进行科学、公正地评估。

    5分

10、及时组织信息交流活动,使幼儿园学习到国内外先进的幼教工作经验。

    5分



  四、区级教研员考核标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