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执法示范路、文明样板路、文明样板航道、文明执法示范单位、文明执法标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文明执法”主题活动,增强宗旨观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同时,注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政策。要继续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和规范管理,强化监管。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要严格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保证涉农优惠政策的落实。
(五)进一步规范水上执法和收费行为。要坚持将规范水上执法和收费行为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收费不服务、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畅通投诉渠道,纠正建设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一)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项目法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依法征地意识,认真落实先征后用、依法补偿、资金到位等各项工作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如数拨付征地拆迁资金,防止随意降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拖欠征地拆迁费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要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对交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要按照规定降低其信用等级,在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切实做好有关减负工作。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全面落实“五个不”的要求(即不得安排有资金缺口的项目,不得增加乡村负债建设农村路,不得不顾乡村财力超规模、超标准建设,不得由企业带资施工,不得拖欠企业工程款),坚决纠正违反“一事一议”原则强行集资或摊派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四、加强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