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奶粉事件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卫医发〔2009〕157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按照卫生部和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厅的要求,全省卫生系统迅速行动,克服各种困难,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出色地完成了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的筛查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了患儿生命和健康安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省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大力倡导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精神。我厅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卫生局等44个集体为“奶粉事件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若奇等160名同志为“奶粉事件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件:1、奶粉事件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奶粉事件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奶粉事件婴幼儿医疗救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哈尔滨市卫生局、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医院、五常市人民医院、双城市人民医院、方正县人民医院、尚志市人民医院、阿城区人民医院、齐齐哈尔市卫生局、齐齐哈尔市中医院、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牡丹江市妇女儿童医院、牡丹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佳木斯市卫生局、佳木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佳木斯市中心医院、佳木斯市妇幼保健院、大庆市卫生局、大庆油田总医院、大庆市人民医院、鸡西市人民医院、鸡西矿业集团总医院、鹤岗市卫生局、鹤岗市人民医院、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双鸭山煤炭总医院、伊春市卫生局、铁力市卫生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七台河矿业精煤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绥化市第一医院、绥化市妇幼保健院、黑河市卫生局、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卫生局、塔河县人民医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卫生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牡丹江分局中心医院、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卫生局、牡丹江林业管理局卫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