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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下发鞍山市2008年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5、结合公益性岗位需求,拓宽培训层面,提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实现新一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培训率达百分之百。

  6、建立校企合作机制,积极开展定单定向式培训,努力实现定单定向式培训率达到年培训总量的30%以上,定单定向式培训就业率达80%以上。

  7、依托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充分利用企业的场地、设备、技术力量,开发建立普惠制就业培训实训基地5-10家,做到专业种类齐全,有规模,上档次。创建中、高级技能培训基地(二产类)3-5家,不断增加技能实训、技能鉴定、师资培养、技能竞赛、技术交流和示范性培训等新功能。

  8、建立健全培训人员数据库,完整录入受训人员信息资料,做好受训人员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录入率达百分之百。

  三、重点工作

  1、深入挖掘培训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今年普惠制就业对象范围有所扩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有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退役士兵和其他失业者;农村初高中毕业未升学人员等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农村退役士兵、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力、有意愿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均可参加培训。普惠制就业培训的条件有所降低,已享受一次免费培训,一年内没有就业的;虽已就业但工资收入在当地最低工资1.5倍以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6960元/年,即收入低于10440元/年)的还可享受一次以提高收入为目标的免费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开设与学员意愿相适应的培训专业,做到目标明确,学有所用,切实提高培训就业率。是否达到培训就业率指标要有依据,要经得起核查,要与培训经费补贴相挂钩。

  2、搭建基层培训平台,夯实基层培训载体,努力在农村转移劳动力普惠制就业培训上创出特色。前期在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方面,确切地说培训效果还没有完全达到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实质需求, 既没有充分的量,也没有理想的实效。今年,我市将充分调动三县(市)千山区培训机构的主观积极性,构建乡镇培训载体,确保“一乡 (镇)一品”战略的实施。在此基础上,选择一批有条件、能力强、信誉好、实效高的培训基地参与到这项重点工程上来,创新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机制,向农村覆盖,向农民转移。通过提供零距离培训服务,减轻农民外出培训成本,探索“半工半培”等方式,让农民来得了,住得进、学得下,从而促进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设置的培训专业必须适应市场和农民致富的实际需求,不走过场,不做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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