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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2010年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说明》的通知

  该指标主要反映区县内各级各类教育满足区域内居民子女接受优质、多样教育需要的程度。按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相关规定,每五千人的住宅小区应建设9个班规模的幼儿园一所;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每2.5万人口住宅小区应建设30个班规模的小学一所,建24个班规模的初中一所;每5万人口住宅小区建24班规模高中一所。不同的学段对学校的布局有不同的要求,从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来说,学校的布局主要应满足居民子女就近入学的需求;而从高中阶段来说,则应考虑能否基本保证区县内的适龄青少年有机会进入优质高中学习。
  2.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该指标主要反映区县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公办与民办教育之间比例的合理程度。其中普职比是国家和地方重点关注的内容。按照国家的规定,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比例为5:5,上海目前把这一比例定为6:4,并将根据上海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不断加以调整。
  民办教育是上海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有助于形成公平、健康的竞争环境,形成多元办学的格局,提升上海教育的整体质量。到2010年,学前教育应注重规模发展与存量调整相结合,允许和鼓励存量部分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造;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办学为主,引导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办出精品、办出特色;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参与举办有特色、可选择的民办高中;创建规范有序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市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承担的在职人员培训率达到一个全新水平。
  终身教育体系要建立社区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农村教育、老年教育的服务平台,促进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广泛建立,初步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框架。
  指标(二) 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水平
  该指标主要反映区县政府对公共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保障,以衡量区县政府对发展教育事业的努力程度和支持程度,具体包括教育投入达到法定“三个增长”的要求、财政性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
  3. 教育投入达到法定“三个增长”的要求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投入要保持“三个增长”:教育投入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生均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因此,该指标主要反映区县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支持是否达到法定的要求。在未来的几年内,上海政府在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增长的同时,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确保“三个增长”落在实处。
  4.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政府财政支出比例
  该指标以教育财政支出在整个财政支出所占的比重来反映区县政府对教育的实际支持力度。2003、2004、2005年上海财政性教育经费分别占当年上海财政支出的16.79%、16.21%、16.08%。到2010年,各区县应努力把该指标的比值稳定在16%左右。
  指标(三) 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程度
  该指标主要反映区县政府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程度。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程度指标包括校舍建设达标学校的比例、区县内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基本形成两项内容。
  5.校舍建设达标学校的比例
  该指标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硬件建设的达标与均衡程度。目前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有“1990”与“2004”两套建设标准,后者要求明显高于前者。要求上海中小学全部执行“2004”标准有困难,从实际出发,不同时期建造或改建的中小学可按不同标准衡量。到2010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现有中小学校舍建设100%要达到“1990标准”,新建学校达到“2004标准”的比例不低于80%。
  6.区县内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基本形成
  该指标主要反映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为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所进行的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完善的情况。为了实现教师的合理流动,一方面需要制定各级各类教师工资等级标准序列,逐步使教师的收入水平均衡化;另一方面,在区县范围内要使一定比例的骨干教师和校长能合理流动,并形成机制。
  指标(四) 教育管理水平
  该指标主要反映区县政府教育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民主程度。教育管理包括宏观的政府行政与管理,中观的社会参与和中介服务,微观的学校管理和经营。当前的重点在于建立服务型政府与现代学校制度,逐步建立管、办、评分离的制度。该指标具体包括重大公共教育政策、措施的决策社会参与度,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水平。
  7. 重大公共教育政策、措施的决策社会参与度
  该指标主要反映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订重大公共教育政策过程中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程度。区县在重大公共教育政策出台时,应严格遵循决策程序公开、民意征集、提案评议、专家论证、决策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制度。
  8. 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水平
  该指标主要反映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状况。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特征是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办学自主权落实、与社会互动良好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首先就是要落实校长负责制,同时建立与校长负责制相配套的校长问责制,真正落实学校法人地位;学校应建立校务委员会,就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进行评议;学校还应建立学生家长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指标(五) 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该指标主要反映区县教育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状况。学校能否贯彻素质教育理念,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模式来提升教学质量,创办学校特色,都与师资队伍的建设水平密切相关。该指标主要包括中小学生师比、学前与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高中阶段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所占比例、职业学校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中小学教师培训进修时间等内容。
  9. 中小学生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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