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本溪市2006-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本政发〔2009〕10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紧密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主要任务,不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步伐,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实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市政府决定授予本溪满族自治县等68个单位为本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郑美玉等100名同志为本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团结奋进、乐于奉献的精神,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再创新佳绩。同时,号召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立足本岗、勇于创新、甘于奉献、通力协作、扎实工作,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本溪市2006-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本溪市2006-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
本溪满族自治县
桓仁满族自治县
平山区
明山区
溪湖区
南芬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本钢(集团)公司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公司
市邮政局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分行
本溪供电公司
中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
中国联通本溪市分公司
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