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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

  四、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宣传教育作为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深入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的各项政策,使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明确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于促进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自觉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对积极承担安置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及时给予宣传报道,对拒不完成政府分配任务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给予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和监督管理,要将培训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要做好新形势下的退役士兵思想教育工作,使退役士兵更加珍惜当兵的历史,爱护军人荣誉,自觉遵纪守法,顺利度过待分配时期,愉快地走向新的工作岗位。各地要把退役士兵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当地人才需求情况,按照专业资格或者职业资格培训的要求和标准,提高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素质。各地的退役士兵中介服务组织,要及时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人才交流等中介服务。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各有关部门和接收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双拥模范城(县)评选结合起来,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安置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2009年市区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2009年市区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单  位

分配计划

单  位

分配计划

向阳区

4

国土资源局

1

前进区

4

环保局

1

东风区

4

气象局

1

郊 区

6

电业局

14

农 委

1

合江林管局

2

人防办

1

国税局

2

财政局

1

地税局

2

民政局

1

工商局

2

规划局

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

卫生局

4

质量技术监督局

1

文化局

2

邮政局

2

体育局

1

佳木斯海关

1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

建设局

2

黑龙江省航道局佳木斯分局

2

粮食局

3

佳木斯监狱

8

房产局

5

佳木斯民航站

1

交通局

7

微波通信局

1

水务局

9

佳木斯海事局

1

教育局

2

黑龙江省通信传输局

1

广播电视局

2

港务局

4

林业局

2

省公路局佳木斯管理处

1

环卫作业集团

8

人民银行

2

佳木斯日报社

1

建设银行

1

工商银行

6

农业发展银行

1

农业银行

4

中国银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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