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夜景亮化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本政办发〔2009〕52号)
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2008年,我市夜景亮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有关部门和各亮化单位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亮化工作任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各亮化责任单位,坚持亮化设计高起点、施工建设高质量,顾全大局,克服困难,坚持标准,精心安装,按时启动,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一点辐射三线的夜景亮化新格局,为亮化美化市容环境、营造和谐优美的市民生活空间、进一步推进我市开放年、树立本溪对外开放新形象做出了积极贡献。市夜景亮化评选委员会对2008年度全市参与夜景亮化的230家单位、426处景点进行了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市政府决定对2008年度为全市夜景亮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通报表彰如下:
一、夜景亮化特殊贡献单位
本溪市自来水总公司、辽宁实华(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溪华厦(集团)公司、本溪东亿建筑(集团)公司、辽宁富虹房地产(集团)公司、市第五福利院、市中心医院、辽宁移动本溪分公司、市广播电视局、本钢(集团)公司总医院。
二、夜景亮化优秀示范单位
建业花园物业管理公司、阳光花园物业管理公司、银泽物业管理公司、天龙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地公寓物业管理公司、世佳花园物业管理公司、金桂物业管理公司、本溪火车站、市体育局体育训练中心、本溪供电公司、市第一医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本溪分公司、市客运集团东芬中心站、市环球商场、中国银行本溪分行、本钢(集团)公司、市城市信用社、三江大厦物业管理公司、明山区法院。
三、夜景亮化优秀单位
老卫协第二门诊部、银座商场物业管理公司、华夏花园物业管理公司、五金城物业管理公司、天福苑物业管理公司、金达家园物业管理公司、东方公寓物业管理公司、中国联通本溪分公司、鑫城家具城物业管理公司、市中心血站、子雄汽车修配厂、辽宁冶金技师学院、锦程公寓物业管理公司、华联商厦、大商集团本溪商业大厦、本钢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本溪分行、中国银行本溪分行永丰支行、市第三人民医院、省农村信用联社本溪办事处、平山供电公司、铁路医院、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市中级法院、中石油本溪分公司、本钢矿业集团公司、市慈善医院、市烟草公司、市广播电视大学、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分行、市人民文化宫、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溪铁城酒店、高台子中心学校。
四、夜景亮化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