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园林绿化企业使用新版资质证书的通知
(珠建建〔2009〕4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
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22号)、《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建城园函[2007]73号),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就位换证的通知》(粤建办办函[2008]189号)等有关精神,我市大部分园林绿化企业已完成了资质就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5月1日起,凡在我市范围内承揽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企业一律使用新版城市园林绿化资质证书(2006年版),届时本市三级企业原有的旧版资质证书(1995版)全部予以注销(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