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泰州市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建设考核办法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现制订泰州市2009年度农村水利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依据2009年度各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考核各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等内容。
二、考核程序
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定期考核和平时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定期考核评分时间为2009年12月底,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测评。
三、考核标准及计分
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标准及分值如下:
1.组织领导(10分)
领导重视,组织机构落实,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并有操作性强的考核奖惩措施。
2.工程建设(60分)
(1)任务完成
按计划完成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符合初步设计,工程内容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
(2)工程质量(20分)
工程按设计图纸施工,布局合理。土建质量好,配套设施齐全,结构尺寸达到要求,管道安装及机电设备安装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相关资料齐全;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质保资料齐全。
(3)工程管理(15分)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报批制度;工程档案资金齐全,整理规范;工程建后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建立科学管理运行机制。
3.资金投入(30分)
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拓宽融资筹资渠道,确保自筹资金到位。各项工程资金拨付规范,实行县级报账制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奖惩办法
根据考核验收评分结果,评选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先进市一名,由市政府表彰奖励。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区),将提出整改意见,予以通报,并调减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及投资。
泰州市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考核评分表
序号
| 项 目
| 满分
| 得分
|
1
| 组织领导
| 10
| |
1.1
| 组织领导,任务落实
| 10
| |
2
| 工程建设
| 60
| |
2.1.1
| 任务完成
| 25
| |
2.1
| 任务完成
| 25
| |
2.2
| 工程质量
| 20
| |
2.2.1
| 土建工程
| 10
| |
2.2.2
| 材料设备
| 10
| |
2.3
| 工程管理
| 15
| |
2.3.1
| 建设程序规范
| 5
| |
2.3.2
| 档案资料齐全
| 5
| |
2.3.3
| 明确工程产权,落实管理主体,
| 5
| |
3
| 资金投入
| 30
| |
3.1.1
| 建立资金专户,落实配套资金
| 20
| |
3.1.2
| 实行县级报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 10
| |
合计
|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