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4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9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行政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和三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务实创新的精神狠抓行政监察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政府廉政勤政建设,为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目标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一) 加强对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证。一是加强对中央、省、市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新增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和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依法合规进行;三是加强对口支援绵竹市拱星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透明、高效;四是加强对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严格耕地保护和土地征用,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五是加强对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中国医药城建设、十大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察,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和惠民之举顺利实施。要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凡是有利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应当坚决支持和保护;凡是阻碍科学发展的,要坚决禁止和纠正,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 深入推进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督促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证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失职渎职问题。继续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一批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认真治理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资金的全程监管,严肃处理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创建活动,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化“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建立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和个人档案制度,加强对药品、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问题。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建立健全民主评议、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互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