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辽阳市2009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辽阳市2009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辽市政办发〔2009〕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辽阳市2009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辽阳市2009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意见

  按照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的部署和要求,2009年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和查处典型案件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强力推进重大事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对重大事项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的意见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08〕54号)精神,把对重大事项的监察作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点,健全后评价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突出工作重点,搞好选题立项。各重大事项承办单位、各级监察机关要把重大事项监察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深化落实。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向监察机关报告承办重大事项有关情况,及时填报《重大事项行政效能监察立项申报表》;各级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重大事项监察范围,围绕我市“三大战略”举措和“四个一”奋斗目标,以及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搞好选题立项,重点加强对河东新城开发、芳烃基地建设、沈辽鞍营经济带(辽阳段)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行政效能监察,确保国家资金使用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二)明确程序,规范操作。对确定立项监察的重大事项,各级监察机关要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立项、登记交办、廉政承诺、实施监察、报送结果、综合评价、立卷归档和事后监察,实施全方位行政效能监察,做好日常监察记录;重大事项结束后,要及时作出监察结论,收集相关资料立卷归档。坚决杜绝不按要求立项、不按程序操作等现象发生。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