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进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开展除“四害”技术培训。对防范、消杀设施不完备和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的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管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及车辆管理所负责的车辆收费停车场环境卫生;负责市区内饲养各种犬类的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校园内及周边环境整治。
市农委负责农田灭鼠工作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市房产局负责对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广佑寺景区管委会负责景区内环境整治。
市工商局负责引导和督促西菜市、南文化、太子河、北园等市场的主办单位加强市场内环境卫生管理。
辽阳火车站和辽阳工务段负责车站内卫生、专业卫生及铁路沿线城市段的环境治理,开展除“四害”和候车室内控烟工作。
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青年志愿者参加治理城市环境的义务劳动。
辽阳军分区负责组织搞好军营的环境卫生,参加地方整治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市、县(市)区爱卫办负责做好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的总体协调、调度工作,统一组织抓好除“四害”和熏杀越冬蚊蝇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清洁月活动,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河东开发、构建和谐辽阳的一项具体部署,也是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此项活动要给予充分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和责任,扎实开展各项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要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通过集中治理活动,提高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改变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打好环境整治的突击战。
(三)加强督察考评。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办公室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活动内容、标准、要求,对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在清洁月中被下发督办单或曝光两次以上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