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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根据综合医院科室设置标准,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必须设立儿科。制定标准,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和精神心理科。2009年,重点组织精神病专科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妇产科专科医院、部分综合医院之间建立联手合作关系,解决合并躯体病、传染病的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和传染病孕产妇以及儿童呼吸道患者收治的诊疗问题。
  (四)启动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结合首都医疗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重点专科规划,探索重点专科评价标准。
  (五)开展医师多地点执业的相关政策研究,促进医疗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
  四、完善医院管理和评价长效机制,推动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以“为人民健康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主题,在持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的基础上,将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纳入并延伸为医院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医院管理制度。
  (一)加强医院管理考核评价
  全面落实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医院评价和巡查制度的意见》。组织评价和巡查专家组的专家,按照《北京市医院管理年和创建人民满意医院考评标准实施细则》,对各级医疗机构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患沟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对依法执业、新技术准入、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便民措施等工作进行专项巡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督促整改。
  (二)健全医疗、护理评价指标体系
  强化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分级护理、疑难病例讨论、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查对制度、病例书写基本规范和管理、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临床用血审核等13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护理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医疗质量管理评价指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大型检查阳性率、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入院3日确诊率、一周再入院率、治愈率、好转率、病死率、麻醉死亡率等);护理质量管理指标(特护符合率、基础护理合格率、技术操作合格率、褥疮发生率等);医疗工作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床位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择期手术前平均住院日等),宣传推广北医三院有效降低平均住院日,盘活医院床位资源利用的医院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护理的科学管理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下的以行业自律为目标的医疗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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