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检查景区(点)维护修葺、开发建设是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立项、报批后动工。
5、整体环境是否整洁、美化,工作人员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服务是否规范,标识标牌、导览图是否规范齐全,国家级景区(点)是否有中英文对照。
(二)旅行社
1、是否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的原则进行规范管理。有无违规组团现象。
2、检查有无因团款等问题滞留团队现象。
3、有无“明白消费、诚信旅游”的服务承诺与管理措施。
4、旅游广告合同及基本内容是否规范,有无使用“准”、“相当于”星级、同级等称谓,有无虚假宣传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5、是否有使用无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核准发放的旅游客运证、牌的车辆现象。
6、有无将带有欺诈行为的购物店纳入行程现象。
8、有无各种旅游风险防范预案和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9、组织具有高风险的特种旅游项目活动时,是否向旅游者作出明确的安全提示,并制定保障措施,明确责任。
10、组织一日游的团队、散客是否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并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旅游项目(景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执行。
(三)旅游饭店
1、是否悬挂有工商、物价、卫生、质监、消防等部门颁发的合法证照。
2、有无饭店管理制度和员工手册,有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员工是否着工装、佩工牌上岗,仪容仪表是否端庄、大方、整洁;服务过程中表情是否自然、亲切;语言是否文明、简明、清晰、符合礼仪规范;是否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4、各种设施设备是否养护完好,达到整洁、卫生和有效。
5、客房、餐厅和公共区域是否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6、是否存在欺客、宰客的现象。
(四)旅游车队
1、有无行车安全管理机构及规章制度。
2、有无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及司机、调度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评定,保证旅游汽车的服务质量。
3、旅游汽车司机是否能热情周到的为乘客提供安全正点、清洁舒适的服务。
4、旅游汽车司机有无超速行驶及酒后驾驶现象,是否仪表整洁、大方、精神饱满、举止文雅。
5、旅游汽车的各项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车容是否整洁美观,窗帘、座椅座套是否齐全,坐椅是否装置安全带。车身外是否喷有“九江旅游”字样。司机服务监督卡片是否固定在车内明显位置上。
6、车内是否备有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救生锤,备有常用药和急救药,备有旅游服务指南、景区景点游览图、逃生提示说明书(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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