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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主攻工业决战园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6、加强园区领导力量。园区设立党工委和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可一肩挑,由县(市、区)委常委担任,专司园区管理工作。园区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由园区党政联  席会研究决定。
  7、加强园区工作指导。市园区办负责督促各工业园区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调度全市工业园区经济运行指标,督查并定期通报各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园区企业用地难、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
  8、完善园区管理职能。确定工业园区为政府常设机构,按照一级准政府的体制,明确园区管理职能。园区设立党政办公室和招商、征地拆迁、建设环保、园区运行、融资担保、培训中心等内设机构,园区管委会代表政府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和部分行政职能。原则上园区项目审批事项在园区办理。
  9、建立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园区经济规模、效益贡献等,将全市工业园区暂分为一类园区、二类园区、三类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一类园区建立财政单独核算制度。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且上交税金4亿元以上的园区为一类园区,配置副职4~6人,人员编制暂定30~40人,其中行政编制不少于10人;年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且上交税金2亿元以上的园区为二类园区,配置副职3~4人,人员编制暂定20~30人,其中行政编制不少于8人;三类园区配置副职2~3人,人员编制暂定15~20人,其中行政编制不少于6人。凡园区急需人员,可突破编制调入,不改变原编制性质。
  10、创新园区运行机制。剥离园区社会化管理职能,确立“搞好园区建设、推进园区招商、做好项目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为园区工作重点,把园区建设成为精干高效、专业务实的服务机构、办事机构、招商机构。为搞好园区招商,促进项目落户,条件成熟的地方,园区和招商部门可实行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园区工作人员实行收入待遇与绩效挂钩,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各地要加大在工业园区主战场上发现、培养、选拔干部工作力度,重用、提拔对园区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干部。
  11、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建立市、县(市、区)长园区现场办公会议制度,办公会由县(市、区)长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协调解决园区建设相关问题。每次现场会上,首先由相关部门通报上次现场会落实情况。
  12、增加园区建设投入。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的20%以上用于园区建设。园区内土地受益资金和工业用地改作其它性质用地的增值收益部分,全部用于园区建设,有条件的园区可以成立专门的投资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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