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本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广东省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学费标准表
2.广东省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费标准表
3.广东省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表
4.广东省职业技术院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附件1:
广东省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学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年
专业类别
| 普通生学费标准
| 成人学校学费标准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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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
| 全日制
|
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 4500
| 2000
| 2800
| 1、本栏属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办的高校可加收学费,每生每学年最高可加收500元。
2、艺术类一类专业为美术艺术设计、广告、声乐、钢琴、社会音乐、管弦、作曲、音乐音响导演、舞蹈;二类专业为音乐学、民乐、绘画、雕塑;三类专业为上述两类专业之外的专业。
3、成教学校学费(专科),可上浮15%,下浮不限,艺术类可上浮20%,下浮不限。
|
理工、农林、地矿、外语、医学、体育专业
| 5500
| 2300
| 3200
|
医学专业
| 5500
| 2600
| 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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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艺术专业
| 10000
| 3900
| 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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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艺术专业
| 8000
|
三类艺术专业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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