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通知
(哈厅字〔2009〕8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通知》(厅字〔2006〕33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硬件建设与软件开发相同步,拓展功能与完善服务相协调,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分区域实现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的整体转换。
2009年完成20万户(终端)有线电视用户的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2010年基本实现全市城区及县(市)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2013年完成乡镇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2015年完成全市所有村屯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关断模拟信号。
二、工作内容
(一)分期分区域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按照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安排,以有线电视片区为单位,将传送的模拟信号改为数字信号;同时按转换工作进度,分区域关闭模拟有线电视信号,将模拟用户全部转换为数字用户。
(二)统一数字电视平台。按照国家和省“一市一平台”的要求,通过目前已经完成的VOD系统为核心内容的数字电视双向互动平台,进行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
(三)统一数字电视网络。按照《
黑龙江省有线电视管理规定》,企事业单位(包括在哈中省直单位、院校、部队、宾馆、酒店等)和县(市)城区有线电视网要与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同步进行,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将其现有的有线电视网无条件并入哈尔滨元申广电有线电视网。
尚不具备整体转换条件的县(市),由当地广电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及整体转换工作规划,报同级政府和市广电部门批准后执行,确保2009年县(市)城区有线电视网络完成改造并达标,2010年完成整体转换工作;2011年乡、镇网络完成改造并达标,2013年完成整体转换工作;2013年村、屯网络完成改造并达标,2015年完成整体转换工作。